文化市场管理初期,文化经营管理证件都由各地自制。从1994年3月开始,按照省文化厅要求,市文化局在对城区文化娱乐场所年审的基础上,分别核发文化部统一印制的《文化经营许可证》。至4月15日,统一核发《文件经营许可证》的城区文化经营单位363个,经营项目包括歌舞厅61家、卡拉OK厅(酒吧、茶座)58家、录像发行站3个,录像租凭点2个,录像放映点68家,电子游戏室131个(游戏机923台),台球室124个(台球桌5263台),字画销售点1个,文艺培训班2个,演出场所5个,演出团(队)3个。统一了宜昌文化市场许可证管理。
歌舞厅管理 80年代初,舞厅在城区悄然兴起,政府交由文化局负责办理经营执照并进行管理。87年后,根据“两部一局”(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文件和市政府[1987]第22号文件精神,文化、公安、工商联合成立了“宜昌市营业舞会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营业性舞会和音乐茶座。管理原则是“放开搞活、扶持疏导、面向群众、供求两益”。管理办法是申办单位首先向“舞办”写出申请报告,并有其主管部门签字同意,然后“舞办”根据布局研究决定是否开办,再由文化、公安、工商三家实地查看,按照各自管理范围,三家同意才发给营业执照。
为保证舞厅伴奏(唱)质量,89年6月,文化局组织专业评委对全市所有舞厅伴唱(奏)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得分高低确定甲、乙、丙三个等级的乐手和歌手,发给证书,作为进入舞厅伴奏(唱)和舞厅发放工资的依据。
1990年,城区舞厅已发展至25家,(其中音乐、茶座2家、舞厅23家),从业人员250人,伴奏乐队24支,乐手100多人,歌手68人,为适应市场发展和队伍建设,5月7日,市文化局在东湖饭店举办舞厅人员培训班,全市舞厅负责人及部分治保服务人员45人参加培训,集中学习和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诉讼法》《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等管理文件,为管理好歌舞厅培训了人员。
1990年12月,市文化局以宜市文字[1990]第6号文件报请市政府《关于申请转发宜昌市文化市场综合管理规定的报告》,该文共8条,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朝健康文明方向发展。91年至94年,文化市场管理重点抓了《宜昌市营业性舞厅管理办法》等7个管理文件的起草和宣传工作。这7个管理文件是本市最早一部管理娱乐场所的规范型文件。1994年8月针对文化市场中的不良情况,文化、公安密切配合,出动120多名检查人员,对全市122家歌舞娱乐场所及部分音像发行、租赁单位进行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有三分之一的设施不合格,责令停业整顿经营单位11家,取消无照经营并有色情活动的卡拉OK厅一家,收缴非法录像带12盘。
1995年,全市歌舞娱乐场所300多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行业固定资产近2亿元,上缴税费446万元。1996年发展至533家。针对日益增多的舞厅服务内容,1997年11月4日上午,市文化局在解放电影院召开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坚决杜绝跳“熄灯舞”、色情陪伴、色情表演等违法经营活动。KTV包房一律不准内设照明开关,不准设置封闭式门窗和反锁,包房内禁止播放故事片影碟、录像带等。1999年,由文化部门管理和办证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各类音乐洒吧等经营性单位810家。
2002年,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中共宜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整治行动。经过清理整顿,娱乐服务场所由原来的6604家压减至3099家(不含网巴),其中娱乐场所压减至441家, 服务场所压减至3099家2658家。通过清查整治,一批无证从业人员被依法清退;一批违规、无证、无照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一批涉娼、涉赌、涉毒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清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实现了“总量压减,规范适度,布局合理,经营规范,管理有序”的工作目标。
电子游戏机管理 为了加强电子游戏机管理,保障文化娱乐市场健康发展。1990年,市文化局出台《宜昌市电子游艺娱乐管理办法》共9条,强化电子游戏管理。90年至91年,城区采取“统一规划、分点经营”的办法,将全市40多家近300台游戏机规划成12个点,实行规范经营。至96年底,电子游戏机发展到718家。为加强管理,2000年,市文化局成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和规范游戏机市场管理。
2000年6月,按照省、市整治电子电脑游戏娱乐场所的工作部署,文化部门会同公安、工商对全市电子游戏娱乐、电脑网吧娱乐场所进行为期50天的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文化部门出动车辆180余台次,执法人员760余人次,检查电子游戏室、电脑网吧790家(其中游戏机室480家、网吧310家),收缴不良游戏机板96块,暂扣和收缴无证经营电脑主机77台(套),撤除离学校不足200米游戏机室26家,取缔违法电子游戏机室13家,电脑网吧120家。
2002年7月18日,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在城区港务局建筑公司一栋旧大楼2楼房间内,端掉一生产加工赌博机窝点,收缴52个外壳已做好,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交通”、“天堂鸟”赌博机和夷陵大道211号方正游戏机经销部销售已加工成成品的赌博机31台,案值3万余元。2003年3月7日,文化局会同公安局在黄家湾垃圾场集中销毁103台价值近10万元的电子游戏赌博机,并与区文体局联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行动。通过整治,有效的打击和遏制了利用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从事各种违法违规活动。
2006年,一度低迷的电子游戏游艺机市场又进入发展的高潮,申报者很多,而且投资都比较大,但问题是不能开办,只能通过整合、更新、提挡升级。如神彩飞扬、激情年华、梦幻英雄、动威地带、快了在线、抄级市空、新世界电玩等投资民营资本上千万元,改变了原来游戏机场所小、设备档次低、管理不规范的状况,促进了文化娱乐业的健康发展。
台球管理 台球经营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城区很多的地方,只要有空地就有台球桌子摆放,打台球的市民排队玩球,一时风靡大街小巷。据1992年统计,全市办证经营户36家(市直属10家),球桌301张。至94年,台球经营发展至124家(球桌526张),且有少数不办证,利用公共空地搭蓬开办台球经营。少数经营者还为利用台球、保龄球为赌博提供方便,为清理整顿台球秩序、规范台球市场和整顿占道经营,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限期拆除室外台球的公告》和不得利用台球、保龄球进行赌博的规定,并举办娱乐场所负责人培训班,进行法规政策教育,规范和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按照两局公告要求,西陵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走家串户、宣传政策、张贴公告和发放整改通知书和公告218张。组织了两次大规模检查,取缔无证经营44家,收缴台球818个,球杆123根。至2000年,全市台球、溜冰场所发展至71家,为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文化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演出市场管理 80年代中期,对外地来宜演出的民间艺人和表演团体都由文化部门审查,对于手续不全和表演内容不健康的演出一律不予接待。通过审查符合要求的演出团体和个人,除文化局发给《外来演出许可证》外,还要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户口。88年前后,城区平均年接待表演团体或个人演出40多个。
1988年,市演出公司成立,市文化局将演出内容审查,演出证照审核,演出地点联系,收取演出市场管理费等演出市场管理职能交由演出公司管理。1993年,按照相关规定,演出市场管理纳入文化局文化市场科管理,登记、交费、办证等在市场科办理,演出公司只负责联系,组织演出等经营性业务。1995年,城区接待外来剧团演出23个,演出46场。1996年全年接待剧团21个,演出163场。98年2月20日,市演出公司在葛洲坝天缘宾馆举办了“庆祝宜昌市演出公司成立十周年暨98演出洽谈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文成国,市人大副主任符利民等领导和省演出公司、市文化局及文化各单位领导150多人到会。据统计,市演出公司成立10年来,共接待外来剧团194个,演出场次1470场,观众220万人次,被市委、政府授予“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1999年统计,由文化局市场科管理和办证的经营性演出机构、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出场所72个,歌舞厅、卡拉0K厅、各类音乐酒吧810家。2004年,城区接待外来演出剧团17个,演出106场,其中五一剧场演出74场,宜昌剧院演出32场,演出单位都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市场科并对演出活动进行了市场稽查和全程监管。
2006年,宜昌演出市场不够活跃,外来演出单位不多,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传统的表演形式逐步退出,新型的演艺吧形式手到青睐,并且逐步升温。城区主要有星光灿烂、夜猫俱乐部、丁丁演艺厅三家进行常年演出,满足中青年观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