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文体、文旅)局: 此前省文化厅已下发《关于开展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文化办【2010】22号,我局已传真至各县市区),现将文化部有关指导意见转发,省厅通知未涉及到的或与文化部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文化部文件为准。 请各县市区自行下载附件。
宜昌市文化局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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